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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书

昔自在古,历建正作於孟春。於时冰泮发蛰,百草奋兴,秭鳺先滜。物乃岁具,生於东,次顺四时,卒于冬分。时鸡三号,卒明。抚十二节,卒于丑。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孟也,幽者幼也,幽明者雌雄也。雌雄代兴,而顺至正之统也。日归于西,起明於东;月归於东,起明于西。正不率天,又不由人,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。

王者易姓受命,必慎始初,改正朔,易服色,推本天元,顺承厥意

太史公曰:神农以前尚矣。盖黄帝考定星历,建立五行,起消息,正闰馀,於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,是谓五官。各司其序,不相乱也。民是以能有信,神是以能有明德。民神异业,敬而不渎,故神降之嘉生,民以物享,灾祸不生,所求不匮。

少昚氏之衰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扰,不可放物,祸菑荐至,莫尽其气。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,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。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,故二官咸废所职,而闰馀乖次,孟陬殄灭,摄提无纪,历数失序。尧复遂重黎之後,不忘旧者,使复典之,而立羲和之官。明时正度,则阴阳调,风雨节,茂气至,民无夭疫。年耆禅舜,申戒文祖,云“天之历数在尔躬”。舜亦以命禹。由是观之,王者所重也。

夏正以正月,殷正以十二月,周正以十一月。盖三王之正若循环,穷则反本。天下有道,则不失纪序;无道,则正朔不行於诸侯。

幽、厉之後,周室微,陪臣执政,史不记时,君不告朔,故畴人子弟分散,或在诸夏,或在夷狄,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。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,而春秋非之。先王之正时也,履端於始,举正於中,归邪於终。履端於始,序则不愆;举正於中,民则不惑;归邪於终,事则不悖。

其後战国并争,在於彊国禽敌,救急解纷而已,岂遑念斯哉!是时独有邹衍,明於五德之传,而散消息之分,以显诸侯。而亦因秦灭六国,兵戎极烦,又升至尊之日浅,未暇遑也。而亦颇推五胜,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,更名河曰“德水”,而正以十月,色上黑。然历度闰馀,未能睹其真也。

汉兴,高祖曰“北畤待我而起”,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。虽明习历及张苍等,咸以为然。是时天下初定,方纲纪大基,高后女主,皆未遑,故袭秦正朔服色。

至孝文时,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,言“汉得土德,宜更元,改正朔,易服色。当有瑞,瑞黄龙见”。事下丞相张苍,张苍亦学律历,以为非是,罢之。其後黄龙见成纪,张苍自黜,所欲论著不成。而新垣平以望气见,颇言正历服色事,贵幸,後作乱,故孝文帝废不复问。

至今上即位,招致方士唐都,分其天部;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,然後日辰之度与夏正同。乃改元,更官号,封泰山。因诏御史曰:“乃者,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,广延宣问,以理星度,未能詹也。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,名察度验,定清浊,起五部,建气物分数。然盖尚矣。书缺乐弛,朕甚闵焉。朕唯未能循明也,绩日分,率应水德之胜。今日顺夏至,黄钟为宫,林钟为徵,太蔟为商,南吕为羽,姑洗为角。自是以後,气复正,羽声复清,名复正变,以至子日当冬至,则阴阳离合之道行焉。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,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。年名‘焉逢摄提格’,月名‘毕聚’,日得甲子,夜半朔旦冬至。”

◎历术甲子篇

太初元年,岁名“焉逢摄提格”,月名“毕聚”,日得甲子,夜半朔旦冬至

正北

十二无大馀,无小馀;无大馀,无小馀

焉逢摄提格太初元年

十二

大馀五十四,小馀三百四十八;大馀五,小馀八

端蒙单阏二年

闰十三

大馀四十八,小馀六百九十六;大馀十,小馀十六;

游兆执徐三年

十二

大馀十二,小馀六百三;大馀十五,小馀二十四;

彊梧大荒落四年

十二

大馀七,小馀十一;大馀二十一,无小馀;

徒维敦牂天汉元年

闰十三

大馀一,小馀三百五十九;大馀二十六,小馀八;

祝犁协洽二年

十二

大馀二十五,小馀二百六十六;大馀三十一,小馀十六;

商横涒滩三年

十二

大馀十九,小馀六百一十四;大馀三十六,小馀二十四;

昭阳作鄂四年

闰十三

大馀十四,小馀二十二;大馀四十二,无小馀;横艾淹茂太始元年

十二

大馀三十七,小馀八百六十九;大馀四十七,小馀八;

尚章大渊献二年

闰十三

大馀三十二,小馀二百七十七;大馀五十二,小馀一十六;

焉逢困敦三年

十二

大馀五十六,小馀一百八十四;大馀五十七,小馀二十四;

端蒙赤奋若四年

十二

大馀五十,小馀五百三十二;大馀三,无小馀;

游兆摄提格征和元年

闰十三

大馀四十四,小馀八百八十;大馀八,小馀八;

彊梧单阏二年

十二

大馀八,小馀七百八十七;大馀十三,小馀十六;

徒维执徐三年

十二

大馀三,小馀一百九十五;大馀十八,小馀二十四;

祝犁大芒落四年

闰十三

大馀五十七,小馀五百四十三;大馀二十四,无小馀;

商横敦牂後元元年

十二

大馀二十一,小馀四百五十;大馀二十九,小馀八;

昭阳汁洽二年

闰十三

大馀十五,小馀七百九十八;大馀三十四,小馀十六;

横艾涒滩始元元年

正西十二

大馀三十九,小馀七百五;大馀三十九,小馀二十四;

尚章作噩二年

十二

大馀三十四,小馀一百一十三;大馀四十五,无小馀;

焉逢淹茂三年

闰十三

大馀二十八,小馀四百六十一;大馀五十,小馀八;

端蒙大渊献四年

十二

大馀五十二,小馀三百六十八;大馀五十五,小馀十六;

游兆困敦五年

十二

大馀四十六,小馀七百一十六;无大馀,小馀二十四;

彊梧赤奋若六年

闰十三

大馀四十一,小馀一百二十四;大馀六,无小馀;

徒维摄提格元凤元年。

十二

大馀五,小馀三十一;大馀十一,小馀八;

祝犁单阏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五十九,小馀三百七十九;大馀十六,小馀十六;

商横执徐三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五十三,小馀七百二十七;大馀二十一,小馀二十四;

昭阳大荒落四年。

十二

大馀十七,小馀六百三十四;大馀二十七,无小馀;

横艾敦牂五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十二,小馀四十二;大馀三十二,小馀八;

尚章汁洽六年。

十二

大馀三十五,小馀八百八十九;大馀三十七,小馀十六;

焉逢涒滩元平元年

十二

大馀三十,小馀二百九十七;大馀四十二,小馀二十四;

端蒙作噩本始元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二十四,小馀六百四十五;大馀四十八,无小馀;

游兆阉茂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四十八,小馀五百五十二;大馀五十三,小馀八;

彊梧大渊献三年。

十二

大馀四十二,小馀九百;大馀五十八,小馀十六;徒维困敦四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三十七,小馀三百八;大馀三,小馀二十四;

祝犁赤奋若地节元年。

十二

大馀一,小馀二百一十五;大馀九,无小馀;

商横摄提格二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五十五,小馀五百六十三;大馀十四,小馀八;

昭阳单阏三年。

正南十二

大馀十九,小馀四百七十;大馀十九,小馀十六;

横艾执徐四年。

十二

大馀十三,小馀八百一十八;大馀二十四,小馀二十四;

尚章大荒落元康元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八,小馀二百二十六;大馀三十,无小馀;

焉逢敦牂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三十二,小馀一百三十三;大馀三十五,小馀八;

端蒙协洽三年。

十二

大馀二十六,小馀四百八十一;大馀四十,小馀十六;

游兆涒滩四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二十,小馀八百二十九;大馀四十五,小馀二十四;

彊梧作噩神雀元年。

十二

大馀四十四,小馀七百三十六;大馀五十一,无小馀;

徒维淹茂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三十九,小馀一百四十四;大馀五十六,小馀八;

祝犁大渊献三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三十三,小馀四百九十二;大馀一,小馀十六;

商横困敦四年。

十二

大馀五十七,小馀三百九十九;大馀六,小馀二十四;

昭阳赤奋若五凤元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五十一,小馀七百四十七;大馀十二,无小馀;

横艾摄提格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十五,小馀六百五十四;大馀十七,小馀八;

尚章单阏三年。

十二

大馀十,小馀六十二;大馀二十二,小馀十六;

焉逢执徐四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四,小馀四百一十;大馀二十七,小馀二十四;

端蒙大荒落甘露元年。

十二

大馀二十八,小馀三百一十七;大馀三十三,无小馀;

游兆敦牂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二十二,小馀六百六十五;大馀三十八,小馀八;

彊梧协洽三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十七,小馀七十三;大馀四十三,小馀十六;

徒维涒滩四年。

十二

大馀四十,小馀九百二十;大馀四十八,小馀二十四;

祝犁作噩黄龙元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三十五,小馀三百二十八;大馀五十四,无小馀;

商横淹茂初元元年。

正东十二

大馀五十九,小馀二百三十五;大馀五十九,小馀八;

昭阳大渊献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五十三,小馀五百八十三;大馀四,小馀十六;

横艾困敦三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四十七,小馀九百三十一;大馀九,小馀二十四;

尚章赤奋若四年。

十二

大馀十一,小馀八百三十八;大馀十五,无小馀;

焉逢摄提格五年。

十二

大馀六,小馀二百四十六;大馀二十,小馀八;

端蒙单阏永光元年。

闰十三

无大馀,小馀五百九十四;大馀二十五,小馀十六;

游兆执徐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二十四,小馀五百一;大馀三十,小馀二十四;

彊梧大荒落三年。

十二

大馀十八,小馀八百四十九;大馀三十六,无小馀;

徒维敦牂四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十三,小馀二百五十七;大馀四十一,小馀八;

祝犁协洽五年。

十二

大馀三十七,小馀一百六十四;大馀四十六,小馀十六;

商横涒滩建昭元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三十一,小馀五百一十二;大馀五十一,小馀二十四;

昭阳作噩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五十五,小馀四百一十九;大馀五十七,无小馀;

横艾阉茂三年。

十二

大馀四十九,小馀七百六十七;大馀二,小馀八;

尚章大渊献四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四十四,小馀一百七十五;大馀七,小馀十六;

焉逢困敦五年。

十二

大馀八,小馀八十二;大馀十二,小馀二十四;

端蒙赤奋若竟宁元年。

十二

大馀二,小馀四百三十;大馀十八,无小馀;

游兆摄提格建始元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五十六,小馀七百七十八;大馀二十三,小馀八;

彊梧单阏二年。

十二

大馀二十,小馀六百八十五;大馀二十八,小馀十六;

徒维执徐三年。

闰十三

大馀十五,小馀九十三;大馀三十三,小馀二十四;

祝犁大荒落四年。

右历书:大馀者,日也。小馀者,月也。端蒙者,年名也。支:丑名赤奋若,寅名摄提格。干:丙名游兆。正北,冬至加子时;正西,加酉时;正南,加午时;正东,加卯时

索隐述赞 · 司马贞

历数之兴,其来尚矣。重黎是司,容成斯纪。推步天象,消息母子。五胜轮环,三正互起。孟陬贞岁,畴人顺轨。敬授之方,履端为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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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家注

[1]
按:古历者,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,皆以建寅为正,谓之孟春也。及颛顼、夏禹亦以建寅为正。唯黄帝及殷、周、鲁并建子为正。而秦正建亥,汉初因之。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,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,改元太初焉。今按:此文至于「十二月节」,皆出《大戴礼》虞史伯夷之辞也。
[2]
徐广曰:「秭音姊,鳺音规,子鳺鸟也,一名𫛴䳏。」
按:徐广云「秭音规」者,误也,当云「秭音姊,鳺音规」,盖遗失耳。言子鳺鸟春气发动,则先出野泽而鸣也。又按:《大戴礼》作「瑞𨾚」,无释,未测其旨,当是字体各有讹变耳。𫛴音弟,䳏音桂。楚词云「虑𫛴䳏之先鸣,使夫百草为之不芳」,解者以𫛴䳏为杜鹃。
[3]
卒,子律反。分,如字。卒,尽也。言建历起孟春,尽季冬,则一岁事具也。冬尽之后,分为来春,故云冬分也。
[4]
徐广曰:「卒,一作『平』,又云卒,斯也。」
三号,三鸣也。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,乃始为正月一日,言异岁也。徐广云卒,一作「平」,又作「斯」,于文皆便。
[5]
抚犹循也。自平明寅至鸡鸣丑,凡十二辰,辰尽丑又至明朝寅,使一日一夜,故曰幽明。
[6]
正不率天,亦不由人。此文出《大戴礼》,是孔子称周太史之词。
[7]
言王者易姓而兴,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,以定正朔,以承天意,故云承顺厥意。
[8]
按:《系本》及《律历志》黄帝使羲和占日,常仪占月,臾区占星气,伶伦造律吕,大桡作甲子,隶首作算数,容成综此六术而著调历也。
[9]
皇侃云:「干者阳,生为息;坤者阴,死为消也。」
[10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以岁之余为闰,故曰闰余。」
邓平、落下闳云「一月之日,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」。按:计其余分成闰,故云正闰余也。每一岁三百六十六日余六日,小月六日,是一岁余十二日,大计三十三月则一闰之耳。
[11]
应劭云:「黄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官。春官为青云,夏官为缙云,秋官为白云,冬官为黑云,中官为黄云。」按:黄帝置五官,各以物类名其职掌也。
[12]
应劭曰:「嘉谷也。」
应劭云:「嘉谷也。」
[13]
刘伯庄云:「物,事也。人皆顺事而享福也。」
[14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少暤时诸侯作乱者。」
[15]
于音昉,依也。
[16]
上音在见反,古「荐」字,假借用耳。荐,集也。
[17]
应劭曰:「黎,阴官也。火数二;二,地数也:故火正司地以属万民。」
按:《左传》重为句芒,木正;黎为祝融,火正。此言「南」者,刘氏以为「南」字误,非也。盖重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,兼司天地职,而天是阳,南是阳位,故木亦是阳,所以木正为南正也;而火是地正,亦称北正者,火数二,二地数,地阴,主北方,故火正亦称北正:为此故也。臣瓒以为古文「火」字似「北」,未为深得也。
[18]
孔安国云:「三苗,缙云氏之后诸侯也。」按:服,从也。言九黎之君在少暤之世作乱,今三苗之君从九黎乱德,故南北二官皆废,使历数失序。
[19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次,十二次也。史推历失闰,则斗建与月名错。」
[20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正月为孟陬。闰余乖错,不与正岁相值,谓之殄灭。」
按:正月为陬。陬音邹,又作侯反。楚词云「摄提贞乎孟陬」。言历数乖误,乃使孟陬殄灭,不得其正也。
[21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摄提,星名,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。若历误,春三月当指辰而指巳,是谓失序。」
摄提失方。按:《天官书》云「摄提三星,若鼎足句之,直斗杓所指,以建时节,故曰摄提格」。格,至也。言摄提随月建至,故云格也。
[22]
徐广曰:「戒,一作『敕』。」
言于文祖之庙以申戒舜也。
[23]
何晏曰:「历数谓列次也。」
[24]
孔安国曰:「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。」
[25]
郑玄曰:「礼,人君每月告朔于庙,有祭,谓之朝享。」
[26]
如淳曰:「家业世世相传为畴。律,年二十三傅之畴官,各从其父学。」
韦昭云:「畴,类也。」孟康云:「同类之人明历者也。」乐产云:「畴昔知星人。」
[27]
如淳曰:「《吕氏春秋》『荆人鬼而越人禨』,今之巫祝祷祠淫祀之比也。」晋灼曰:「禨音『珠玑』之『玑』。」
[28]
韦昭曰:「谓正历必先称端始也,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。」
[29]
韦昭曰:「气在望中,则时日昏明皆正也。」
[30]
音余。
[31]
韦昭曰:「邪,余分也。终,闰月也。中气在晦则后月闰,在望是其正中也。」
[32]
传音竹恋反,五德,五行也。
[33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五行相胜,秦以周为火,用水胜之也。」
[34]
音征。以秦始皇名讳之,故改也。
[35]
《汉书音义》曰:「谓分部二十八宿为距度。」
[36]
徐广曰:「陈术云征士巴郡落下闳也。」
姚氏案:益部耆旧传云「闳字长公,明晓天文,隐于落下,武帝征待诏太史,于地中转浑天,改颛顼历作太初历,拜侍中不受」。
[37]
徐广曰:「詹,一作『售』也。」
按:《汉书》作「讐」,故徐广云一作「售」,售即讐也。韦昭云「讐,比校也」。郑德云「相应为讐」也。
[38]
应劭曰:「言黄帝造历得仙,名节会,察寒暑,致启闭分至,定清浊,起五部。五部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。建气物分数,皆叙历之意也。」孟康曰:「合,作也。黄帝作历,历终复始无穷已,故曰不死。清浊,律声之清浊也。五部,五行也。天有四时,分为五行也。气,二十四气;物,万物也。分,历数之分也。」瓒曰:「黄帝圣德,与虚合契,升龙登仙于天,故曰合而不死。题名宿度,候察进退,谓三辰之度,吉凶之验也。」
臣瓒云:「题名宿度,候察进退,以为吉凶之状,依文作解为得。」案:《汉书》作「名察发歛」,韦昭云「发,气发;歛,气歛」。又《续汉书》以为道之发歛,景之长短,则发歛是日行道去极盈缩也。
[39]
䌷音宙,又如字。䌷绩者,女工䌷缉之意,以言造历算运者犹若女工缉而织之也。
[40]
徐广曰:「盖以为应土德,土胜水。」
[41]
按:夏至,谓夏至、冬至。
[42]
按: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。然汉始以建亥为年首,今改以建寅,故以七年为元年。韦昭云「汉兴至此百二岁」。案:《律历志》云「乃以前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,至元封七年,复得阏逢摄提之岁,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」。
[43]
徐广曰:「岁阴在寅,左行;岁星在丑,右行。」
按:《尔雅》云「岁在甲曰焉逢,寅曰摄提格」,则此甲寅之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夜半冬至也。然此篇末亦云「寅名摄提格」,则此甲寅之岁也。又据二年名单阏,三年名执徐等,年次分明,而汉志以为其年在丙子,当是班固用三统,与太初历不同,故与太史公说有异。而《尔雅》近代之作,所记年名又不同也。左行右行,按苏林云「岁与星行所在之次」。
焉音于干反,后同。
[44]
文颖曰:「律居阴而治阳,历居阳而治阴,更相治,闲不容期忽。五家文悖异,推太初之元也。」
聚音娵。案:虞喜云「天元之始,于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,日月若连珠,俱起牵牛之初。岁,雄在阏逢,雌在摄提格。月,雄在毕,雌在訾,訾则娵訾之宿。日,雄在甲,雌则在子。此则甲寅之元,天道之首」。
[45]
以十一月朔旦冬至得甲子,甲子是阳气支干之首,故以甲子命历术为篇首,非谓此年岁在甲子也。
[46]
甲,岁雄也。《汉书》作「阏逢」,亦音焉,与此音同。
[47]
寅,岁阴也。此依《尔雅》甲寅之岁,若据汉志,以为丙子之年。
[48]
谓月值毕及陬訾也。毕,月雄也。聚,月雌也。
[49]
谓十一月冬至朔旦得甲子也。
[50]
以建子为正,故以夜半为朔;其至与朔同日,故云夜半朔旦冬至。若建寅为正者,则以平旦为朔也。
[51]
谓蔀首十一月甲子朔旦时加子为冬至,故云「正北」也。然每岁行周天全度外余有四分之一,以十二辰分之,冬至常居四仲,故子年在子,丑年在卯,寅年在午,卯年在酉。至后十九年章首在酉,故云「正西」。其「正南」、「正东」,并准此也。
黄钟管,子时气应称正北,顺行四(时)仲,所至为正月一日,是岁之始,尽一章。十九年黄钟管,应在酉则称「正西」。他皆放此。
[52]
岁有十二月,有闰则云十三也。
[53]
其岁甲子朔旦,日月合于牵牛之初,余分皆尽,故无大小余也。
无大小余者,以出闰月之岁有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,除五甲三百日,余有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,缘未满六十日,故置为来年大小余。亦为太初元年日得甲子朔旦冬至,前年无奇日分,故无大小余也。
[54]
上大小余朔之大小余,此谓冬至大小余。冬至亦与朔同日,并无余分,至与朔法异,故重列之。
[55]
如汉志太初元年岁在丙子,据此,则甲寅岁也。《尔雅》释天云岁阳者,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十干是也。岁阴者,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十二支是也。岁阳在甲云焉逢,谓岁干也。岁阴在寅云摄提格,谓岁支也。
[56]
岁十二月,六大六小,合三百五十四日,以六除之,五六三十,除三百日,余五十四日,故下云「大余者日也」。
月朔旦甲子日法也。
[57]
太初历法,一月之日,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,每两月合成五十九日,余五十八分。今十二月合余六个五十八,得此数,故〔下〕云「小余者月也」。
未满日之分数也。其分每满九百四十则成一日,即归上,成五十五日矣。大余五十四者,每岁除小月六日,则成三百五十四日,除五甲三百日,犹余五十四日,为未满六十日,故称「大余五十四」也。小余三百四十八者,其大数五十四之外更余分三百四十八,故称「小余三百四十八」也。此大小余是月朔甲子日法,以出闰月之数,一岁则有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,每六十日除之,余为未满六十日,故有大小余也。此是太初元年奇日奇分也。置大余五十四算,每年加五十四日,满六十日除之,奇算留之;每至闰后一年加二十九算,亦满六十日除之,奇算留之;若才足六十日,明年云无大余,无小余也。又明年以置五十四算,如上法,置小余三百四十八算,每年加三百四十八分,满九百四十分成一日,归上,余算留之;若至闰后一年加八百四十七分,亦满九百四十分成日,归大余,奇留之;明年以加三百四十八算,如上法也。
[58]
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日行一度,去岁十一月朔在牵牛初为冬至,今岁十一月十二日又至牵牛初为一周,以六甲除之,六六三十六,除三百六十余五,故云大余五也。
冬至甲子日法也。
[59]
即四分之一,小余满三十二从大余一,四八三十二,故云小余八。明年又加八得十六,故下云小余十六。次明年又加八得二十四,故下云小余二十四。又明年加八得三十二为满,故下云无小余。此并依太初法行之也。
未满日之分数也。其分每满三十二则成一日,即归上成六日矣。大余五者,每岁三百六十五日,除六甲三百六十日,犹余五日,故称大余五(日)也。小余八者,每岁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,则一日三十二分,是一岁三百六十五日八分,故称小余八也。此大小余是冬至甲子日法,未出闰月之数,每六十日除之,为未满六十日,故有大小余也。此是太初元年奇日奇分也。置大余五算,每年加五算,满六十日则除之;后年更置五算,如上法。置小余八算,每年加八算,满三十二分为一日,归大余;后年更置八算,如上法。大余者,日也。小余者,日之奇分也。
[60]
徐广曰:「单阏,一作『亶安』。」
端蒙,乙也。《尔雅》作「旃蒙」。单阏,卯也,丹遏二音,又音蝉焉。二年,岁在乙卯也。
单音丹,又音时连反。阏音乌葛反,又于连反。
[61]
游兆,景也,《尔雅》作「柔兆」。执徐,辰也。三年。
三年,丙辰岁也。
[62]
强梧,丁也。大芒骆,巳也。四年。
梧音语。四年,丁巳岁也。
[63]
徒维,戊也。敦牂,午也。天汉元年。
牂音作郎反。天汉元年,戊午岁也。
[64]
祝犂,己也,《尔雅》作「著雍」。汁洽,未也。二年。
二年,己未岁也。
[65]
商横,庚也,《尔雅》作「上章」。赤奋若,丑也。天官书及《尔雅》申为汭汉,丑为赤奋若。今自太初已来计岁次与天官书不同者有四,盖后历术改故也。三年也。
涒音吐魂反。滩音吐丹反。又作「涒汉」,字音与上同。三年,庚申岁也。
[66]
昭阳,辛也,《尔雅》作「重光」。作鄂,酉也。四年。
四年,辛酉岁也。
[67]
横艾,壬也,《尔雅》作「玄黓」。淹茂,戌也。太始元年。
太始元年,壬戌岁也。
[68]
尚章,癸也,《尔雅》作「昭阳」也。困敦,亥也。天官书子为困敦,《尔雅》同。二年。
二年,癸亥岁也。
[69]
焉逢,甲也。大渊献,子也。天官书亥为大渊献,与《尔雅》同。三年也。
敦音顿。三年,甲子岁也。
[70]
端蒙,乙也。汭汉,丑也。天官书作「赤奋若」,与《尔雅》同。四年。已后自太始、征和已下讫篇末,其年次甲乙皆准此。并褚先生所续。
四年,乙丑岁也。
[71]
徐广曰:「作『游桃』。」
[72]
李巡注《尔雅》云:「万物承阳而起,故曰摄提格。格,起也。」孔文祥云:「以岁在寅正月出东方,为众星之纪,以摄提宿,故曰摄提;以其为岁月之首,起于孟陬,故云格。〔格〕,正也。」
[73]
李巡云:「言阳气推万物而起,故曰单阏。」单,尽;阏,止也。
[74]
李巡云:「伏蛰之物皆敷舒而出,故云执徐也。」
[75]
芒,一作「荒」。
姚察云:「言万物皆炽盛而大出,霍然落之,故云荒落也。」
[76]
〔孙炎注〕《尔雅》云:「敦,盛也。牂,壮也。言万物盛壮也。」
[77]
汁,一作「协」。
李巡云:「言阴阳化生,万物和合,故曰协治也。」
[78]
涒滩,一作「芮汉」。
孙炎注《尔雅》云:「涒滩,万物吐秀倾垂之貌也。」
[79]
噩,一作「鄂」。
李巡云:「作鄂,万物皆落枝起之貌也。」
[80]
淹,一作「阉」。
李巡云:「言万物皆蔽冒,故曰阉茂。〔阉〕,蔽〔也〕。〔茂〕,冒也。」
[81]
孙炎云:「渊献,深也。献万物于天,深于藏盖也。」
[82]
孙炎云:「困敦,混沌也。言万物初萌,混沌于黄泉之下也。」
[83]
李巡云:「阳气奋迅万物而起,无不若其性,故曰赤奋若。赤,阳色;奋,迅也;若,顺也。」
[84]
准前解,小余是日之余分也。自「右历书」已下,小余又非是,年名复不周备,恐褚先生没后人所加。